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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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开展2004-2005学年度“十佳·百优”评选活动

2005年04月07日  18:4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校团委开展2004-2005学年度“十佳·百优”评选活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团员典型,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团员蓬勃进取、积极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校团委于“五四”期间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十佳·百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项目:
     评选范围:我校各班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学校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以及具有我校学籍并已注册的在校学生(含成教生)。
评选项目: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学习标兵、十佳文体标兵、十佳创新能手、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通讯员、十佳社团、十佳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3、关心支持学校改革和发展,在校园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荣誉称号者;
5、学习勤奋,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其中起骨干作用,学业成绩优秀,上学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6、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尊敬师长、作风正派、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广泛联系群众,在同学当中有较高的威信。 
     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
2、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期间,积极为同学服务,成绩显著;
3、学业成绩良好以上;
4、上学年度校级以上“奖学金”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获得者;
5、上学年度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的优先。
     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担任本班支部书记工作一年以上;
3、曾获得校级“优秀团干”者;
4、学业成绩良好以上;
5、所在团支部班子健全,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及时做好常规工作,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科技活动,活动成效显著。
     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在校就读满一年以上学生;
3、积极主动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好的成绩;
4、品学兼优,上学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通过国家非英语专业四级,或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
6、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规程,必须通过计算机省级考试;
7、本学年度通过研究生入学初试者优先。
     十佳文体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文体活动;
3、学业成绩中等以上;
4、曾在全省性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或在全省性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5、曾在全校性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或在全校性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6、曾在全国性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奖,或在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奖。
(以上1、2、3条件必须具备,4、5、6条件具备一项即可)
    十佳创新能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学业成绩良好;
3、撰写的学术论文有2篇曾发表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或有得到校级以上部门认证的制作、发明作品;
4、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有3篇以上曾发表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
5、撰写的200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论文获省级评比一等奖;
6、曾在校级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以上1、2条件必须具备,3、4、5、6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校纪校规和团内纪律及青年志愿者章程;
2、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一年以上,完成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00小时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4、学业成绩良好以上。
     十佳通讯员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校纪校规和团内纪律;
2、积极为《海南师范大学报》、《海师青年》、《学生工作动态》、《女大学生报》等校级以上校内外各类报刊杂志投稿,并且从2004年至今在校内外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10篇以上的文章(不含“一句话新闻”或短讯);
3、曾积极参加学校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征文比赛,并获得奖励;
4、积极参加团委、学联举办的各类活动,能为团委、学联刊物的出版献计献策;
5、学业成绩中等以上。
      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在学校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2、模范遵守《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3、社团负责人定时参加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会议;
4、每学年度活动都有年度整体计划和年度总结;
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6、本学年度组织的各类有特色的活动不少于3次,常规活动不少于5次;
7、开展与本社团相关的活动,效果好(包括:文学性社团刊物出版及时,内容新颖丰富;专业性学习类社团开展科研活动有成效或学术讲座有吸引力;其他社团活动学生参与面广,影响力大;各社团常规活动有秩序、有效果);
8、及时上缴会员费,财务没有出现混乱现象。
     十佳团支部评选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的团支部;
2、班子健全、团结;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团支部成员严于律已,工作扎实,在同学中威信高,团结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明显;决策民主;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3、有计划地、积极地做好组织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团费收缴、团员注册、团员证管理、团员教育评议等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4、经常性、创造性地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活动中成绩突出并创造性地开展有特色的团建活动;
5、较全面而准确地掌握团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党组织的助手和帮手,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6、在引导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展学习理论和科研活动、促进学风建设等活动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上学年度本团支部团员的重修率为15%以下;
7、团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团员无重大违纪、违规现象;
8、曾获省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优先。
      三、评选名额:
      “十佳社团”的评比由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经民主评议推荐产生候选单位,其他九项“十佳”的候选人(或候选单位)以系(部)为单位民主推荐,校团委审核产生;对“十佳青年志愿者”候选人还将审核本学年度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情况。团员数超过800人以上的系(部)团委每一项“十佳”的评选可申报两个候选单位或候选人,团员数未达到800人的系(部)团委只能申报一个候选单位或候选人。
       四、审批时间和表彰时间
各系(部)团委必须结合校团委[2005]03号文件来开展评选活动,并于四月二十一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各项评选的推荐名单、候选集体(个人)简介(连同电子版和打印材料)报送校团委。活动总结1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每一个候选集体(个人)报送一份2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一张一吋近期免冠照片,申报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的送一张七吋集体活动照片(简介的撰写格式按照附件要求)。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十佳•百优”候选人、候选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在《海师青年》上刊登候选人(单位)简介,组织全校团员青年进行公开民主选举,并于五月上旬进行表彰。
       五、要求
各系(部)团委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此次的评选工作,评选前,要广泛宣传,动员青年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本着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层层把关的原则,评选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典型;
各级团组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团员的先进性意识,优化团的组织建设,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掀起一股“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超先进”的热潮。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