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海南师范大学2005年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2005年04月12日 18:4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师团字[2005]02号
关于举办海南师范大学2005年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系(部)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了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社团的风采,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繁荣校园社团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校团委决定举办海南师范大学2005年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展示社团活力 展现社团风采 繁荣社团文化
二、活动时间:2005年3月--2005年5月
三、参加社团: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四、活动方式、内容:本届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内容围绕着学术、实践、文艺、体育等四方面来展开。各社团可独自开展活动,也可同类或不同类社团联合组织活动。
五、活动的步骤:
(一)活动策划和宣传阶段(3月初)
1、各学生社团要结合自身社团的类型与特点,组织活动的宣传、排练等。鼓励会员参与,促进更多的学生关注并参与本次活动。
2、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将于2005年3月初召开本学期首次学生社团工作会议,布置本次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事宜。
(二)活动报送,筛选阶段 (3月中旬---3月底)
1、各学生社团在3月7日---3月14日之间将书面活动方案报送到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
2、活动要求内容健康,思想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反映出社团的活力以及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3、活动方案中要包括:
(1)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宣传方案。
(2)活动的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3)活动的经费预算。
4、活动的筛选
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根据社团文化艺术节的具体情况,结合各社团的实际以及报送的方案,筛选并决定可开展活动的社团以及内容。
(三)活动开展阶段(4月初-----5月中旬)
各社团按社团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统一开展活动,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周六、周日等休息时间,不影响正常的校园学习生活。
(四)总结阶段(5月底)
结合本届社团文化艺术节的活动效应,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在本届艺术节中表现突出的社团及个人。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是为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展示新时期我校学生社团精神风貌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社团要做好宣传、排练工作,加大对活动质量的把关。
(二)各协会会长要担任起组织活动的主要责任,组织协会会员积极准备,认真部署,确保活动的内容及质量。
(三)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的团工委、学术部、实践部、文艺部、体育部这五个部门要自觉做好与相关社团和活动的联系工作,与协会共同解决难题。其余的部门要做好与这五个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各系(部)团委要对系级学生社团参与本次艺术节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2005 社团文化节 通知
抄 送:学院党政领导 团省委 机关有关部门 学联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3月3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