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会标” 的启事
2006年05月23日 17: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征集“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会标” 的启事
("校学生联合会"已更名为"校学生会")
各位同学:
校学生会是我校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在校团委的关心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提升校学生会的整体公众形象,特向全校同学征集校学生会会标。
一、征集对象:
全校学生
二、征集内容: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会标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标志需体现我校学生会的宗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标志要求构思新颖,寓意深刻,有强烈的号召力和感染力;
(三)外观新颖、独特、大方;
(四)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会标可以是文字(中英文)、图形或两者的组合。必须包括“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全称或缩写字样;
(六)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曾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七)会标设计稿件可以是手绘稿、电脑制作稿或电子图片;
(八)设计稿须有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三部分。
四、方案评选与奖项设置:
(一)由评选小组先选出入围设计方案5个,再从中选出一个作为中选设计方案。入围和中选设计方案在学校公布。
(二)设置奖项为:
中标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与150元奖金。
入围奖五名,颁发荣誉证书。
五、投稿要求:
(一)截止时间;2006年6月1日
(二)投稿地点: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办公室
(三)联 系 人: 向 健13518076363 张煊13648601781
吴子明13006030045
(四)联系电话:0898—65883418
(五)投稿时请附上作者相关资料(联系方式、住址等).
六、评选结果将于2006年6月7日公布。会标设计稿一经选用,使用权全归校学生会所有。本次征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所有。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