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公选课选修学分调整的通知
2008年09月18日 18:27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2006、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
公选课选修学分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公选课补选工作正在开展中,鉴于目前全校艺术体育类、教育科学类课程开设数量有限,无法满足部分学生选课需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6、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公选课选修学分作如下调整:
一、非师范类学生:
1.文科类学生:除维持必选自然科学类公选课2学分要求不变以外,对人文社科类、艺术体育类选修学分不做必选要求,但总学分必须达到6学分;
2.理工类学生:除维持必选人文社科类公选课2学分要求不变以外,对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选修学分不做必选要求,但总学分必须达到6学分;
3.艺术体育类学生:维持必选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各2学分的要求不变,总学分必须达到6学分。
二、师范类学生:
除达到上述相应非师范类学生公选课选修学分要求外,将原规定选修3学分教育科学类公选课的要求调整为选修2学分。若教育科学类公选课学分已超过必选要求,多余学分可冲抵人文社科类公选课学分。
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此通知下发到2006、2007级各行政班级,在下学期的选课安排中给予高年级学生优先选择权。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06、2007级各本科专业全校性公选课学分要求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