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开选任选调机关干部
2008年06月03日 19:1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经研究决定,我部将公开选任选调一批机关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任选调的职位、职数和范围
选任干部二处副处长、干部四处副处长、人才工作处副处长各1名;选调机关干部16名。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工作人员。
二、人选条件
被选任选调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他条件是:
(一)副处级领导职位人选,现任副处级或相当层次干部,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机关干部人选,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现职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工作满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08年6月1日)。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以上学历文化程度的,年龄可放宽至34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选任选调的主要程序
按照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考试(分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等程序进行。选任选调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四、报名及其他
竞任副处级领导职位者,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竞任机关干部者,可以组织推荐、个人推荐或自我推荐方式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6月8日。
报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委大院1号楼213室。
联系电话:65342854,联系人:王燕琳、邢清江
传真:65393029
海南省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