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09年03月26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厅的要求,现在开始受理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请各有关单位组织项目主持人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结题要求
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应在2009年4月前结题的项目及延期到期和拟提前结题的项目(见附件,如有错漏,请各单位及时反馈),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好以下材料:
1.项目研究工作报告;
(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的来源及其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工作总结及成果概述;此项研究的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致谢。)
2.总结报告;
3.经费决算表;(需要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
4.项目人员调整等审批材料;(必须是已经过科技厅审批的调整材料,未经过批准的调整材料不能使用)
5.项目申请书;(需要有学校的公章,如果没有可由科研秘书到科研科统一复印)
6.立项通知书;(如果没有可由科研秘书到科研科统一复印)
7.项目计划任务书;
8.年度进展报告;
9.成果目录及复印件等。
请按以上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及电子稿于
10.验收证书。按要求填写验收证书1和验收证书2(同时填写验收意见初稿),不能跟1-9项材料一起装订,只需将电子稿发送到科研科邮箱。
二、海南省自然基金项目不再受理项目延期结题的申请,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科技厅将予以终止,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联系人:冯义东
联系电话:65880692 内线:8692
E-mail:kyk@hainnu.edu.cn
附件:
科研设备处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