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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2009年03月31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1号,见附件1,也可进入http://www.sinoss.net/的通知公告栏查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开始受理。为做好我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阅读《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及电子稿),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9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094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需提交电子版)统一报送我处科研科(办公楼212室),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联系人:冯义东

联系电话:65880692    内线:8692    

 E-mail:kyk@hainnu.edu.cn

 

                                   科研设备处

                         00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1.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1号)

2.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