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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2009年04月04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琼教高[2009]32号),2009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已经公布,我校共有85个项目获得立项,其中资助性项目47项,指导性项目38项(见附件1)。为做好立项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到科研科复印立项通知书和原申请书,逐步建立起院级科研管理档案,并及时通知本单位获立项的项目主持人。

二、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教高[2007]124号,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启动项目的研究工作。

三、如果项目负责人认为经费无法完成申请评审书中的研究工作或要对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应填写《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计划书》(简称《计划书》,见附件3)。

四、各单位科研秘书必须在2009415日前将《计划书》纸质文本一式2份和电子文件集中报送科研科,以便汇总上报海南省教育厅。没有提交《计划书》的项目,视为不做调整,项目结题时按申请评审书的研究任务验收。

 

联系人:冯义东

联系电话:65880692    内线:8692    

E-mail:kyk@hainnu.edu.cn

 

附件:

12009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海南师范大学)

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教高[2007]124号)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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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O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