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09年09月05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2010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海南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海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尤其是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战略,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努力发挥理论排头兵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为海南特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选题导向
1.围绕海南特区新阶段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来选题。主攻方向:
一是强化应用对策研究。重点研究和解答海南如何构建具有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如何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如何拓展对内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等问题;
二是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研究,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三是深入研究、挖掘海南本土文化。黎族文化是海南本土文化的重要基础,2010年要着力推动“黎学”研究。
四是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创新,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进一步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优长学科。扶持优长学科建设硕士点、博士点。
五是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宣传和普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推出一批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2.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应用对策研究(研究报告)要求一年内完成,基础研究一般二年内完成。
3.2010年将增设重点课题,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000元。一般课题的资助额度,视不同成果形式确定为:论文和研究报告10000元,专著12000元。除资助课题外,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仍设少量的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自筹经费课题要有经费来源,并保证承担最终成果专家鉴定费,否则不予立项。
三、申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2.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与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份,下称《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填写、16K纸双面印制,同时提供文字和电子版。《申请书》可从海南社会科学网(http://www.hnskl.net)或本通知的附件下载使用。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2日,由各单位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候。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申报一览表》(纸质1份,各单位集中填写)及电子版。
联系人:冯义东 戴逢国
联系电话:65880692(内线8692)
E-mail:kyk@hainnu.edu.cn
附 件:
科 研处
二OO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