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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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十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的通知

2009年09月10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重点学科、研究基地(中心):

今年我校迎来了六十周年校庆,为落实《海南师范大学建校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总体方案》(海师办[2009]19号)中有关学术活动工作内容,做好校庆期间我校的学术活动安排工作,加强我校与国内外名牌院校、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促进我校的学术交流,进一步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我处拟组织六十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举办系列学术报告

本着学校和各学院上下呼应,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相互结合,广大教师、科研人员与学生互动的思路,以学校名义邀请国内外权威专家来我校举行学术报告会;组织动员各学院、重点学科、研究基地(中心)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我校师生开展学术讲座。

(二)举办建校六十周年科研成果展

为展现建校六十周年来我校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及各学科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我校将在校庆期间开设展厅,举办科研成果展,供大家参观和交流,以树立榜样、示范后学。

(三)开展其他学术活动

各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其他各种学术活动,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出庆祝建校六十周年的浓厚学术氛围。

二、活动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学术报告

在校庆前后(2009111 日—11 10日)举办系列学术报告15场,每学院组织1场,并于20091015日前将报告题目、内容概要、主讲人介绍和计划举办时间、地点等情况报送科研处。各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要做好参会学生的组织和海报宣传工作

(二)建校六十周年科研成果展

为了做好建校六十周年科研成果展,各学院请于200910  15日前,组织好本单位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和学科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果的收集工作,做好布展准备。

科研成果展厅设在黄华康体育馆,展厅由科研处组织设计,总体介绍部分由科研处负责。各学院均安排有展位,每一展位以 “科研项目”、“论著成果”、“获奖成果”、“社会服务”、“学术交流”“学科建设”等6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各学院也可根据本学院实际灵活安排,版面规格另行通知。

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本单位展位的布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版面要求

图文并茂,美观大方;语言文字准确、简洁,中心突出,充分展示建校以来本学院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取得的主要成就。

2、展板主要内容要求

①项目成果

以校友及全院教职工历年来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为主要内容进行展示,具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资助经费及内容简介等,重要项目要有相关研究场面图片。

②论著成果

 以校友及全院教职工历年来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为内容进行展示,具体包括出版专著的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和论文的题目、发表刊物、发布时间及内容简介等,代表性论著同时要配有图片和实物。

③获奖成果

 以校友及全院教职工历年来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的科研成果奖为内容进行展示,具体包括颁奖单位、获奖成果的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及内容简介等,同时要配有奖状、奖杯、证书等实物和图片等。

④社会服务

以我校科学研究为政府部门、事企业单位提供的科技服务、决策咨询服务为内容,着重介绍我校科技服务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配有相关图片。

⑤学术交流

以邀请来我校的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在我校进行的学术交流活动为内容,同时要配有报告会、合作研究等图片。

⑥学科建设

以学科建设以来在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条件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为主要内容,配有相关图片。

 

 

     

 

       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