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第二次通知
2009年09月15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和实施的第四年。按原定计划,2006年立项的大部分课题及2007年滚动立项的部分课题,应分别于今年下半年结题,或最迟于明年完成研究任务,办理结题手续,组织结题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完成研究任务,达到了预期研究目标的课题,项目主持人请认真阅读《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附件二),按要求填写结题申请表(附件三),注明结题时间、方式及专家组名单。
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超过原定结题时间,需要延期结题的课题,由课题主持人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同意方可延期结题,申请书发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管理专用电子信箱。
未到期结题的课题须提交年度研究进展报告,凡提交进展报告的课题组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提供一定的资助经费。
三、不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按要求申请结题鉴定的立项课题,将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追回课题经费并通报批评,课题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请2009年9月20日前将结题申请书的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义东 戴逢国
联系电话:65880692(内线8692)
E-mail:kyk@hainnu.edu.cn
科研处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