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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09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结题活动的通知

2009年11月03日  18:3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各课题主持人:

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依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091113日至14日组织我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统一结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计划在今年底结题的各课题主持人(已9月底上报我院备案)准备好课题结题结题资料,必须填写《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申请评审书》(可从海南教研网“课题管理”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my.hersp.com/9036/blog.aspx)。

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3套(1套提交我办存档、2套存档),国家级课题提供4套。另提供课题研究报告一式5份,交鉴定专家评审用。每套鉴定材料具体目录参见附件。

所有文本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除专著外,将所有资料(或复印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按规定要求汇集完整资料,不按规定要求统一装订的,不进入鉴定程序。

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请分类整理,以文件盒形式呈送,用后带回。

二、本次结题活动由我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采取会议结题的方式,课题主持人现场汇报并进行答辩。

三、我办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对结题成果进行优秀、良好和合格的评估鉴定,将按相应等级分别给予课题实验奖励资助。

对通过鉴定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并将课题成果和专家鉴定意见通过海南教研网向社会公告。

未能通过鉴定的课题,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课题进行继续研究,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有经费资助的课题还要追回已拨经费。

 

四、结题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 1112日下午3点开始报到,报到时提交所有结题材料。111314日组织鉴定。

地点: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会议中心(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57号,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斜对面)

五、参会人员和费用

参加结题的课题组与会者不超3人,课题主持人必须参加结题活动。未结题的课题组须派一人参会。

会务费100/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联系人:吴海虹

联系电话:66502547

 

附件:鉴定材料装订目录格式(可从海南教研网“课题管理”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my.hersp.com/9036/blog.aspx

                                      科研处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