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3号文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评审的通知
2010年03月03日 18:27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开展2010年海南省
省级教学团队和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0]9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0]2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参加2010年度省级教学团队和精品课程评选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级教学团队申报评选
经各单位遴选推荐申报的教学团队,须填写“《2010年海南省普通高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登录教育厅主页下载http://www. hngjc.cn)。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9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本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往届曾推荐参评而未获通过的团队,可再度申报。
具体要求可参阅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10]9号)。
二、 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评选
经各单位遴选申报参评的精品课程,请填妥《2010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表格可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http://www.moe.edu.cn)下载)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本于2010年3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往届曾推荐参评而未获通过的课程,可再度申报。
具体要求可参阅附件2:《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0]2号)及往年教务处相关文件
教学质量工程是考核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重要指标,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质量工程各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提高教学质量工作落到实处。上述两项目申报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通知精神,充分重视和积极认真地做好申报参评工作。学校将按照各项目要求,组织开展评审。对获得推荐参评的项目,依据《海南师范大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资助及奖励办法》(海师办[2008]26号)予以资助和奖励。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