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清理超期未结题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0年04月30日 18:3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结题率低,已严重影响了我校科研项目申报的数量。为加强科研项目的后期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学校决定对历年来各类超期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主要清理的项目有: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南省重点科技项目,海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及海南师范大学校内科研项目。
二、请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超期未结题项目一览表》,发现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科研处计划信息科联系,以便更正。
三、凡超期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0年5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财务决算表等,相关表格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各单位于2010年5月12日前集中报送科研处计划信息科。
四、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结题项目,属省有关部门立项的,学校将与有关立项部门及时联系,由有关立项部门组织验收;属校内立项的,由学校组织验收。
五、凡超期未结题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结题材料的,按终止项目处理。按终止项目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予申报项目。
本次清理工作结束后,将在全校通报清理结果。请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结题,提高本单位立项科研项目的结题率。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