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0年12月16日 18:3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教高〔2007〕124号文)的有关规定,我校对在研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见附件1)做好此项工作,不做中期检查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和提交《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中期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见附件2),各学院2010年12月28日将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计划信息科,电子稿发送邮箱。
联系人:戴逢国 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内线8692)
E-mail:JHK@hainnu.edu.cn
附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