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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第四轮科级干部聘任启事

2010年09月13日  19:1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第四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海师党字[201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面向全校聘任科级干部,现将聘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聘任原则

l.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选贤任能、五湖四海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二、科级岗位职数设置

学院办公室主任一名

学历教育科科长一名,副科长二名

自学考试科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

干部培训科科长一名

师资培训科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胜任科级岗位的知识理论基础和业务能力,团结协作好。

2.提任的科级干部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

3.新任科级干部男50周岁以下(即196091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591以后出生);现任科级干部的年龄可放宽到男59周岁以下(195191日后出生)、女54周岁以下(195691日后出生)。

4.聘任正科级职务的,必须符合下列任职经历之一:①现任正科级干部;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③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聘任副科级职务的,必须符合下列任职经历之一:①现任副科级干部;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③担任科员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

5.专业要求强的技术管理岗位,一般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7.在岗在编,身体状况良好,能坚持正常工作。

应聘科级岗位人员必须能保证在应聘岗位服务满三年以上(组织提拔的除外)。

四、聘任程序

1、民主推荐预备人选

①个人应聘(916日下午下班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符合科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干部(含未到龄的现任科级干部),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用人单位呈交应聘书,允许跨单位(部门)应聘,如果应聘原单位(部门)的岗位一般需满足轮岗的要求。应聘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本人的基本情况、应聘岗位名称、应聘理由和优势等内容(拟应聘者请向院办公室索取样本)。

②单位推荐(921日前

学院领导班子根据个人自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应聘人选近几年的思想和工作表现从德、能、勤、绩、廉、信六方面等进行考核。

③向学校推荐聘任人选(922

学院领导班子在充分考察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后在学校给定的科级岗位职数以内择优推荐聘任对象,填写《继续教育学院科级岗位干部聘任组织推荐表》上报学校组织部。

                             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