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函[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是文化部的文化科研项目。其实施目的是更好地运用高新科技提升文化创新能力,促进文化的发展和繁荣。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采取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
1、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是在广泛征集并经专家论证设计基础上产生的(项目名称及研制要求见附件)。
2、申报单位要依据《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暂行)(文教科发[2010]17号)、《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项目。
3、根据提升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情况,立项项目有一定的补助经费支持,同时要求承担单位提供相应配套资金。
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1、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题目自行拟定。为加强文化科技发展的规划性和导向性,保证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合理、有序开展,我司确定了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申报方向,为全国文化系统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文化科技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主要支持以下领域有关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和集成应用与示范: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传统文化产业提升改造及新兴文化产业培育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及传承发展
(4)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建设
(5)艺术创作与表演
(6)艺术人才培养
2、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全国文化系统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所做的公益性研究项目(文化基础建设项目除外);系统外单位也可申报,但所申报项目仅为本单位业务发展所做的一般性工作研究,原则上不给予经费支持。
3、2009、2010年度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未结项前,不允许申报本年度项目。
4、根据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情况,本年度有补助经费的项目,经费补助额度平均每项不超过5万元,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根据经费补助额度进行申报,超过经费补助额度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5、已申报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建议选题但未被采纳的,可继续申报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负责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本行政区域内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请项目,文化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报。
2、申报项目均须按照《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开题报告》的格式及填写说明填写。请将申请书(开题报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注意上交海南师范大学科研处四份)和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寄送到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同时将申请书(开题报告)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申请书(开题报告)可从文化部网站上下载,网址www.ccnt.gov.cn。
电子信箱:
yihong5988@163.com(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
whbjkskjc@sohu.com(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3、申报项目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5日(海南师范大学科研处统一受理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科技处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赵一红 马鸣远
联系电话:(010)59881699 59881679
海南师范大学科研处
联系人:戴逢国 于瑾
电 话:65880692(8692)
E-mail:keyanjhk@163.com
附件:
2011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
提升计划管理办法
提升计划申请书.doc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相关文件链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