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南省商务厅《关于“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试运行效果评估”研究课题公开征集承接人的公告》(2011年第5号)
2011年04月27日 18:3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有关协会(商会): 为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及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现公开征集“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试运行效果评估” 研究课题承接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简介 (一)研究课题名称: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试运行效果评估。 (二)研究课题内容: 1、生物柴油试销售的市场效果评估。 2、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的生产和供应能力评估。 3、生物柴油全省封闭运行的可行性评估。 二、申报 (一)应征人应组成课题组,经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申报。课题组组长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和协调能力。课题组成员须掌握生物柴油相关知识和经济管理基本政策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应征人须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定申报课题,并填写《海南省生物柴油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于2011年4月29日下午17时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书”送海南省商务厅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处(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商务厅聘请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组成评审小组,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 (四)省商务厅按照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课题承接人。如评审小组认为一个课题需2个(以上)承接人才能更好地完成研究任务,省商务厅可协调相关应征人联合组成课题组,共同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五)确定承接人后,由省商务厅课题研究评审小组在海南商务之窗(http://hainan.mofcom.gov.cn)上公告课题承接人征集结果,如3日内无异议,由省商务厅通知承接人。应征人接到承接通知后,3日内到省商务厅签订《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试运行效果评估研究课题研究协议书》。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组应当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接受省商务厅组织的成果验收。课题的研究成果属海南省商务厅所有,课题组不得自行对外发表、出版、赠送。 (二)课题组应向省商务厅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处汇报研究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于2011年5月20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接受初次评议审查。 (三)课题组根据评议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1年5月底前书面提出课题研究成果验收申请,接受评审验收。 (四)验收合格后,课题组应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研究成果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该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一式5份和软盘报省商务厅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处。 (五)验收情况将在海南商务之窗(http://hainan.mofcom.gov.cn)上公告。 四、时间要求 本研究课题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全部结题。 联系人:罗建强;联系电话:0898-65239479 附件: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编号: 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 试运行效果评估研究课题 申 请 书 课 题 名 称 申 请 人 (课题负责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海南省商务厅 2011年4月制 申请人的承诺: 我代表全体课题组成员,保证如实填写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如获准承接研究课题,我课题组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海南省商务厅有权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可到省商务厅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处索取,也可从省商务厅网站下载使用。 二、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同时提交文字(原件5份)和电子版。 三、“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能填写一人。 四、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概不退还。 五、海南省商务厅(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处)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258室,邮编:570203;联系电话:65239479;传真:65365086;海南省商务厅网站:海南商务之窗(http://hainan.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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