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1年09月16日 18:3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各中学: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琼教研〔2011〕11号)的精神
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面向全省择优立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同行专家推荐。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每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以往承担的省级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指南》选题,选题应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依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附件3(琼教研〔2011〕11号)。可从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网站(www.hersp.com)下载。
四、各市县的教研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和个人申请承担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由各市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省直单位和个人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多单位合作承担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程序申报。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为《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印制,装订成册,并确保电子申报表与纸质申报表内容一致,准确无误。
六、“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从2011年8月25日起到10月10日止。
联 系 人:谢 炜 联系电话:36652758
地址:海口市流芳路16号海南教育研究培训院403室 邮编:571100 电子邮箱:hnkt08@163.com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