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09日 18:3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厅函[2012]5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三、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四、申报人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于2012年3月28日报送科研处。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联 系 人:陈春霞
联系电话:65805628(8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