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用餐卡使用范围的温馨提示
2012年11月30日 19:1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教职工用餐卡使用范围的温馨提示
一、由于我校未使用一卡通,使龙昆南校区金龙卡和桂林洋校区消费卡不能跨校区用餐消费,故两校区教职工用餐卡仅能在指定的食堂用餐。
1、龙昆南校区教职工用餐卡使用范围:只限在学生一、二食堂及教工餐厅内享用大众快餐、小炒、套餐、预定包厢酒席及购买饮料。
2、桂林洋校区教职工用餐卡使用范围:只限在桂林洋校区教工餐厅享用大众快餐、预定包厢酒席及购买饮料,还可在休闲茶吧点餐、品茶点。
二、教职工用餐卡仅限指定食堂消费,不予提现或兑换非食堂售卖的物品,订餐消费40元以上可送餐。
三、订餐电话
1、一食堂办公电话:65813841,手机: 13976598667 王经理;
2、二食堂办公电话:65895103,手机:15120882358 李经理;
3、桂林洋校区教工餐厅:13976380655杨经理,15298953376彭老师;
4、桂林洋校区休闲茶吧:13976380655杨经理,15298953376彭老师。
海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