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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3年01月10日  18:2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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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学院从2012级师范生开始实施。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教师[2011]6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课程标准》”)以及我校《关于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海师〔2012〕161号),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教师专业化发展趋势,适应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师资的新要求,坚持“了解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引领基础教育”,在广泛调查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总结近年来学校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经验,整合优质教师教育资源,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二、改革的背景

(一)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

教育部颁发的《改革意见》以及《课程标准》,对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作出整体规划,对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教师教育机构提出了改革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等系列要求。文件要求各高校把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实施《课程标准》列入学校发展整体计划,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抓紧抓好。

(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带来的挑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的要求,国家决定自2011年开始在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西、海南六省市开展中小学与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将在全国进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并最终形成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为适应这一变化,需要对我校教师教育课程进行改革。

(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市)及其他兄弟院校改革的经验

为使我校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更加科学,参照与借鉴已先期进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份高师院校的有益经验,以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建构。

三、改革的目标

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为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培养思想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基础教育需要的新型师资。

  四、改革的内容

(一)优化课程结构与增加适当学分

根据《改革意见》的精神,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拟定以下教师教育课程方案。(见下表)

 

教师教育课程设置表

课程

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建议开课学期

开课/组织

单位

考核

方式

备注

 

 

 

 

 

 

 

 

 

 

 

 

 

 

 

公共课程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

2

教育科学学院

考试

大类招生专业可以延后开设

教育学基础

2

3

课程与教学论

2

4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1

1

考查

班级管理

1

5

各相关学院

考查

现代教育技术

2

5

信息科学技术

学院

需要通过相关模块考核

合计

10

学科课程

XX课程与教学论

2

5

各相关学院

考试

 

XX教学技能训练

2

6

各相关学院

考试

 

合计

4

 

课程

 

教育见习(包括课程见习)

6

1-7

各相关学院

考查

不少于六周,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教育实习

8

7

各相关学院

考查

共12周

合计

14

 

 

 

 

 

 

 

 

 

公共限选课程

教育研究方法专题

1

 

每学期开出不少于5门

 

 

教育科学学院

 

 

考查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1

教育政策与法规

1

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1

教育哲学专题

1

基础教育改革专题

1

中外教育史专题

1

合计

至少选修2学分

 

 

 

公共任选课程

 

 

 

 

 

 

学习心理学

1

 

选课学生人数达到规定即开课

 

教育科学学院/各相关学院/视频公开课

 

 

考查

 

 

现代教育流派

1

教育热点问题专题

1

学校管理专题

1

教育社会学专题

1

中外教育比较专题

1

教育案例评析

1

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讲坛

1

教育测量与评价专题

1

教师礼仪与人际交往

1

教师文化素养(人文)

1

教师文化素养(科学)

1

教师文化素养(艺术)

1

阅读与写作

1

逻辑学

1

大学生心理健康

1

教师口语

1

汉字书写

 

 

 

 

实行单项考核合格制

普通话

简笔画

专业选修课程

由各学院决定

合 计

公共任选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至少选修2学分

                 总 计

32(其中课堂教学18学分,实践课程14学分)

(二)更新课程内容与丰富学习资源

根据《课程标准》提出的“教育理念、教育知识、教育能力、教育实践”四大领域的课程目标与内容标准要求,要拓展教育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实践课程的广度和深度,更新课程中陈旧的知识以及实用性和基础性不强的知识,将学科前沿知识、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中,特别应及时吸收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信息技术的新成果。此外,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标准》对教师资格考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在实施课程中不断更新与补充内容。

利用校内外资源,通过教师教育精品课程建设、教师教育教材建设、中小学教材资源库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名师教学影像资源库建设、教师教育网络综合平台建设、教师教育考试系统等,共享优质资源,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推动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为师生提供更多优质的教学和学习资源,为学生自主创新学习创造条件。

(三)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是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突出强调的部分。为加强师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应着力构建内容丰富、结构优化、四年不间断的教师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完善实践教学平台,不断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在完善校内外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基地的基础上,构建与中小学密切合作的伙伴关系,共同培养师范生。如邀请中小学优秀校长和教师来校开讲座、上课、听课、评课,提高学生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改革与完善“顶岗支教”实习模式,从而在强化师范生实践教学,养成教师专业情意,引导师范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改进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

在规范教学内容的前提下,重新修订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大纲。鼓励任课教师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改进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如模拟课堂、现场教学、情境教学、案例分析等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为适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形式和内容变化的要求,对传统笔试方式进行改革,可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同时,为适应教师资格考试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面试方式,应重点加强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尤其是口语表达等基本功的训练,并建立结构化面试题库进行模拟测试。

(五)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充实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一方面,学校加大教师教育人才引进力度,确保教师教育队伍数量充足;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和激励高水平教师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学任务,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教师教育类相关教师开展学历提升、进修、学术与教学交流;采取措施,保证教师教育类教师深入中小学课堂,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与合作。

2.加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将我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和一批校外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成稳固的教学实践基地,并与其建立广泛的合作联盟,合作开展师范生专业见习、课程见习、课程实训、专业实习、主题观摩等活动,以提高课程实施的有效性。同时,按照《课程标准》实施建议要求,聘任中小学和幼儿园名师为兼职教师,形成高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双导师”机制,为学生的专业实习和专业成长提供智力支持和帮助。

五、实施范围及要求

本方案实施范围涉及: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对外汉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共16个教师教育专业。

本方案从2012级师范生开始执行。

 


抄送:党群系统各部门。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