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3年03月04日 18:2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见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1 .本次转专业工作只针对 2011级、2012级在校本科生。个别相近专业可以在学院内转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等相关专业因专业特点限制不参与转专业工作;理科类与文科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2011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
二、转专业条件
参照《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操作程序
1.报名工作。各学院认真审核转专业学生条件,并于2013年3月8日前报送本学院2011、2012级学生符合转专业并自愿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名单样表见附件1)
2.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于第四周将通过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转交给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3. 若出现某个专业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超出规定比例的,将组织学生测试,按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