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2013年04月03日 18:2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对我校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有关学院:
为及时总结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在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中的示范辐射作用,我处拟对有关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单位 |
负责人 |
立项年度 |
类别 |
1 |
生物科学 |
生物系 |
史海涛 |
2007 |
特色专业 |
2 |
小学教育 |
初等教育系 |
张玉成 |
2009 |
特色专业 |
3 |
艺术设计 |
美术学院 |
张梦 |
2010 |
特色专业 |
4 |
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美术学院 |
韩显中 |
2009 |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二、验收标准
参照各项目报送教育部的立项任务书。
三、工作要求
1.提交建设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各项目所在学院应根据立项任务书要求,认真总结从立项之日起至今年6月的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改革与建设的主要方面及所做的工作、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本专业的特色优势、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与取得的基本经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及其实验教学改革的成效;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的思考。
2.整理建设成效相关佐证材料档案。根据建设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收集整理能集中体现建设成效的佐证材料并归档。
3.材料报送。请相关学院根据要求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一式三份、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于9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到745206635@qq.com)。
四、检查验收
我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通过发文、报告会、成果展示方式公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