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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校内专家对新办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的通知

2013年04月19日  18:2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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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务[2013]22号)精神,教务处定于4月25日组织校内专家对2013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评专业

园林(生命科学学院)      绘画(美术学院)

二、评估标准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办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估程序及方式

1.听取学院对新办专业开展自评情况的汇报(15分钟内);

2.根据各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专业建设文件等相关资料,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评分;

3.查看新专业办学条件(图书资料、实验室等);

4.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每届学生4—5名)及进行问卷调查(2009级学生);

5.专家集中评议,并向学院反馈评估意见。

 

四、评估时间安排

受评专业

评估时间

学生问卷

调查时间

学生座谈

时间

园林

4月25日

上午8:30—11:00

8:45—9:15

9:15—10:00

绘画

4月25日

下午3:00—5:30

3:15—3:45

3:45—4:30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迎评工作。省厅评估将于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其通知为准。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