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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05月27日  18:2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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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的精神,我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申请者必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对创新研究、创业训练与实践兴趣浓厚,学有余力且能够于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创新训练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4人)。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

1.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选题、文献调研,提出设计研究和实验过程,填写申报书。申报中应切实贯彻学生兴趣驱动和自主选题设计的原则,要求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同时要有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的可行性分析。

2.项目负责人不能超过两人。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项目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的在研项目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已经被资助过的学生项目,不予立项资助。

3.项目立项采用学院审核和学校评审两级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依靠专家、科学评议、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4.国家级项目是在当年度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并报教育部备案。

三、工作流程安排

1、填写申报书(详见附表1、2,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于6月3日前将申报书交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6月4日—7日,项目办公室对学生的申报课题进行初选,并向专家组提交通过名单。

3、6月8日—9日,专家组组织通过初选的学生和团队进行课题申请答辩和评审,按评审分数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来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

4、6月10日,项目办公室汇总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确定校级、国家级项目名单和项目经费额度,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后,发文予以立项。

5、6月14日前,学生和团队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改进建议及经费额度,填写和提交项目立项任务书(详见附表3,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A4纸打印,一式四份),该任务书将是以后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办公室负责将国家级项目的立项材料报教育部备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成立本院的创新创业训练指导小组,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对认真指导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教师制定好相关的奖励制度,以确保我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附表:1. 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 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3. 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任务书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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