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实践教学工作检查评价的通知
2013年05月27日 18:2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学校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的实践教学检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简化工作程序,本次检查分学院集中汇报与交流、专家组审阅材料和集中反馈意见等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集中汇报与交流
时间:2013年6月7日上午8:00—10:00;
地点:办公楼1楼会议室;
参与人员:专家组成员、教务处相关人员、学院教学副院长及相关负责老师。
各个学院负责把本院2012-2013学年度实践教学活动开展的情况向与会人员汇报,汇报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
(二)专家组审阅材料
时间:2013年6月7日10:00—16:00;
地点:办公楼108会议室;
参与人员:专家组成员、教务处相关人员。
专家组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一)审阅各学院报送上来的计划、总结、中间检查和财务支出等原始材料(校财务处负责审核实践教学活动经费材料),逐项评分。
(三)集中反馈意见
时间:2013年6月7日下午4:00—5:30;
地点:办公楼1楼会议室;
参与人员:专家组成员、教务处相关人员、学院教学副院长及相关负责老师。
专家组根据检查结果,向院负责人反馈评价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把已有的材料准备好,因专家组不再一一走访各个学院,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必须在专家组审阅材料前将备查材料盒报送到办公楼108会议室。
(1)各学院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一)逐条对照进行自评,形成本年度实践教学检查评价工作的备查材料。
(2)为方便大家,过程性材料不用全部带齐,只需挑选一些比较有特色、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加以佐证。
(3)各学院要做好本单位2012-2013年度的实践教学活动经费的使用明细表,注意要把经费使用的相关原始票据(如住宿发票、实(见)习单位指导费和个人补贴的签收表等)附上。
2.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及相关负责老师要准时出席“学院集中汇报与交流会”和“专家集中反馈意见”,不得请假。
三、总结表彰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各学院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实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详见2007年印发的《海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第345-350页)中的评选条件,开展本院的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活动(注意:由于顶岗实习评优工作已完成,因此本次评优对象只限于非师范生、非顶岗实习师范生和指导非顶岗实习工作的教师)。优秀个人推荐名额: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推荐1-2名,优秀实习生按本学院实习生总人数的5%进行推荐。请于2013年6月4日前将下列评优材料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到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存档(电子邮箱:sj@hainnu.edu.cn)。
1.2012-2013学年度实习工作总结;
2.实习质量分析及改进报告;
3.优秀调研报告;
4.实习生实习成绩单;
5.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申报表和指导工作心得;
6.优秀实习生名单、申报表、实习心得、实习教案(参加教育实习);
7. 2012-2013年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自评结论定性分析表(见附件二)。
注意:各学院要组织专人按要求做好以上7项评优材料,推荐优秀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必须是在90分及90分以上,且班级排名在前。
(二)先进单位的评选
本年度实践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是根据本次检查评价的结果来定,设有“实践教学先进单位”2名,“实践教学特色单位” 2名,“毕业实习先进单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等奖项。
优秀实习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先进单位将同时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奖状及奖金。本次评价结果还将做为2013年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的参考数据。
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对2012-2013年度的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年度的实践教学检查评价工作。
附件一: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二: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自评结论定性分析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价标准 |
备查材料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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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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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与机构 (20分) |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
8 |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具有指导意义的实践教学大纲。 |
①院级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制度; ②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③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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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与职责 |
4 |
成立了院级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并有明确的分工。 |
①实(见)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与职责分工; ②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与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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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
8 |
能按实践教学大纲安排实践活动,活动方案详细、可行。 |
①本年度实习工作方案; ②本年度各项见习活动工作方案; ③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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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基本运行情况 (30分) |
强化培训或专题辅导 |
6 |
按照实践课程运行需要开展各种强化培训或专题辅导活动。 |
①强化培训或专题辅导的安排表; ②强化培训或专题辅导的具体内容; ③强化培训或专题辅导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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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活动开展过程 |
10 |
符合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内容丰富,能满足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 |
①实践课程开展的现场照片及文字等佐证材料; ②毕业论文的过程性材料; ③学生实习手册; ④学生见习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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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指导 |
8 |
为每位学生合理配备指导教师,组织院级巡回检查指导。 |
①指导教师职称、学历、学位、年龄和指导的学生名单一览表; 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原始记录; ③组织开展过程检查的安排表、文字记录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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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和活动效果 |
6 |
质量监控体系完善,能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效,作用明显,实践教学单位评价较高。 |
①院关于实践课程质量监控方面的安排表和要求; ②毕业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复查、答辩记录等相关表格; ③实践教学单位的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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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总结评价 (30分) |
成绩评定 |
10 |
①有严格的成绩考核办法; ②成绩评定科学、准确。 |
①实践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②实践课程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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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表彰 |
8 |
①实践课程结束后有详实的书面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 ②有院级工作评比表彰; ③实践课程结束后,召开全院性的经验交流大会。 |
①实践课程工作总结; ②实践课程质量分析报告; ③院级工作总结大会的文字材料和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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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归档 |
12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活动材料的分类整理归档,材料齐备,有专人负责,且按质按量向教务处报送材料。 |
①实践课程学生材料档案盒; ②实践课程教师材料档案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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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项目 (20分) |
本专业特有的、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的实践教学改革项目。 |
20 |
①有明确的改革思路、指导思想、教学目标;②有稳定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③人才质量有显著效果,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
①特色项目的专题总结; ②特色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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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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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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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即优秀(100-85分)、良好(84-75分)、合格(74--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
附件二: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自评结论定性分析表
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自评结论定性分析表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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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成 绩 和 经 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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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在 主 要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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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后 改 进 措 施 及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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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不够可附页。
学院负责人签名(盖章):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