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
2013年11月13日 18:2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
《关于制订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海师[2013]134号,下称《指导意见》),经反复多层次的征求意见和修改,经教学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下发。各学院在学校《指导意见》讨论稿的基础上已于上学期开始了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确保方案修订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指导意见》,修订完善本专业培养方案。
1.学校将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指导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解读;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进一步学习、研读《指导意见》。
3.在已制订的培养方案初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规范要求再次修订完善。
二、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各学院召开专门的教学委员会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提交校外本学科专家进行评审、修改。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1.经制订人、校对人、审核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各专业(含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中的附件2、3、4);
2.新编课程代码汇总表(《指导意见》中的附件5);
3.校外至少两位同一学科专家的评审意见原始稿。
邮箱:87075235@qq.com
联系电话:65888759 联系人:高老师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