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登记:关于进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2013年10月26日 18:3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要求,2013年验收的海南省基金、省重点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组织本学院相关教师(结题项目主持人)做好201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基本程序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科技成果登记对象
科技成果登记的对象为我校2013年通过海南省科学技
术厅验收的海南省重点科技项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2013年完成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成果(附件1)。
二、 科技成果登记时间
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
三、 科技成果登记提交材料要求
(一) 学院汇总材料
《201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附件2)纸质1份以及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 个人科技成果登记材料
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3或4)和《海南省科学技术成果成果公告》(附件5):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必须是从word文档打印出来的,不能从网上在线打印。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打印之前,先将电子版提交至学院,由学院于2013年11月8日前将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发邮件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打印。
(三) 将《科技项目验收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证书》复印件附在上述(二)材料后面一起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成果登记表、成果公告、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复印件(A4),简装,一式2份(论文等附件不用附,其中1份的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必须是原件)。相关单位于2013年11月12日前报送校科研处,同时将成果登记表、成果公告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
四、 科技成果登记程序及填写注意事项
各单位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及《海南省科学技术成果成果公告》,并且做好网上“在线成果登记”工作。
(一) 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公告(截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根据《科技项目验收证书》的相关内容,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附件3)或《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附件4)以及《海南省科学技术成果公告》(附件5)电子版。
(二) 网上“在线成果登记”(截止时间:2013年
项目负责人在登记材料填写完成后登录国家科技成果
网www.nast.org.cn进行“海南在线成果登记”,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将通过手机短信发给相关项目负责人。注意:用户名和密码是全校统一通用的,请不要更改。
网上“在线成果登记”流程:登陆www.nast.org.cn→海南在线成果登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登记系统”→登记成果→保存→我的登记表(填写详细内容),登记完请保存,不要发送海南省,学校科研处审核没问题后,再由科研处发送海南省。
(三) 科技成果登记注意事项:
1. 请各项目负责人先填写完word版本的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后,再进行网上填报,以免出错,填写时注意选择“应用技术类成果登记表”或“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登记表”。
2. 成果登记名称必须与验收证书上的项目名称保持完全一致。成果登记表封面上的“批准登记号”及“批准登记日期”不用填写。“成果水平”不用填写,网上填写成果水平时选择“未评价”。
3. 成果登记表中的“三,3.评价日期”及成果公告中的“评价日期”填写验收日期,即“2013年6月9日”;“三,4.评价报告编号”指的是验收证书号,请填写全称,如“琼科验字[2013]130号”。“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4. “课题来源”如果是省基金项目,在“地方基金”前打√;如果是省重点项目,则在“地方计划”前打√。
5. 成果完成人的名单顺序应与验收证书中的完成人及顺序一致,第一位为项目负责人,“评价委员会名单”请参照验书证书中的“验收专家组名单”填写。注意不同的是:①“评价委员会职务”按在评价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择一填写。②“职称”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其他分别填写。出生年月一律按“1978.06”类似格式进行填写。
6. “学科分类”和“中图分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附件5)和《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第四版)》(附件6)。
(四) 学院收集、汇总材料
1. 学院收集项目负责人以下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3或4)、《海南省科学技术成果公告》(附件5)和《201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和电子版,《科技项目验收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2. 学院汇总本单位的《201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信息。
五、 学校统一受理要求(时间:2013年11月12日)
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受理相关学院统一报送科技成果登记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学院提交的《201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每项登记的科技成果电子版材料置于一个文件夹且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命名,相关单位的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的名称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不受理拷贝电子版和个人申报。
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学院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春霞 韩晓龙
联系电话:65805628(内线:8628)
电子邮箱: chengguogl@163.com
附件:
1 2013年海南省科技项目验收及科技成果鉴定一览表
2 201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
3 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
4 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
5 海南省科学技术成果公告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7 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第四版)
8 科技成果登记注意事项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