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17日 19:1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学校寒期放假安排,财务处正常报账时间截止到元月17日。需要报账的各部门请尽快前来办理相关业务,换取购房发票的教职工请于18日来财务处办理。寒假期间不办理报账业务,各部门、各单位,假期发生经济业务,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不便之处,请谅解。
特此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