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2013年12月11日 19:1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紧急通知
各单位:
根据保障性住房购房网上签约备案管理工作的需要,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已选购我校集资房(自建保障性住房)的教职工于2013年12月17日前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第二办公楼206室)在购房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上签字、按手印、填写房号及联系电话。
另外,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第二批次房源将于本月17日后进行选购。请各单位通知已公示名单的教职工做好选房准备,有意选购佳宝公寓住房的教职工要准备好购房款。本批次不办理按揭贷款,采用现金支付。
特此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集资建房分房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