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4年05月05日 18:2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的精神,教务处于2014年3月27日开始组织全校本科生申报大创项目,并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提交申请的所有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确定 “海南黎族织锦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资源库建设与示范应用”等88个项目为2014年度“大创”项目(具体项目及审批经费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组须填写以下立项材料:
(一)创新训练项目的负责人要填写项目立项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四份,电子版一份)、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合同(纸质版两份)和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承诺书(纸质版三份);
(二)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负责人要填写项目立项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四份,电子版一份)。
所有材料的模板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将所有立项材料收齐汇总后送交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因省教育厅未公布2014年度项目编号,故所有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项目编号可暂不填写,立项书中的经费预算必须按附件1中的审批经费额度进行安排。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研究过程”,通过以项目为载体的研究性学习,使学生体验科学研究整体过程。请各项目组成员注意以下两点:
(一)创新训练项目组在开展项目研究活动时,要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模板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专区下载),保存好每次实验的实验报告等,这些过程材料将作为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重要材料依据。
创业训练项目组在开展项目研究活动时,可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并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做好活动记录,要提供详实的数据分析,填写财务报表(模板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完成《大学生创业计划书》(模板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和《市场调研报告》等,接受校内外专家评审。条件成熟可按政策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业实践项目组在项目实践过程中,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实施原则,在导师的指导下,实践真实企业的创业运营管理过程,在社会、学校的大学科技园或类似的创业机构中完成注册、创建、运营、管理等,自主进行创业实践,完成创业过程分析、创业机会与商业模式分析、创业计划撰写,创业团队组建、创业融资、创业企业管理、创业企业成长等任务,学习创业相关的金融、财务、人事、市场、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实际运用。注意做好每月的财务报表(模板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并保存好所有过程材料,这些材料将作为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重要材料依据。
项目经费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使用,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即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论文版面费等,不包括教师指导费,不得用于招待、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结项答辩时,学生须根据课题研究进程详细说明经费的使用情况。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确保项目研究能够顺利开展。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栏表http://f.hainnu.edu.cn/2014/0505/20140505044939498.doc
2.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任务书http://f.hainnu.edu.cn/2014/0505/20140505045001256.doc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