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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11日  18:2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科学合理地编排课程是顺利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良好教学秩序的基础。为保证下学期教学的有序进行,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要求(海师办[2007] 82号文),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课程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各开课学院应在课程安排前做好以下准备:  

    1.检查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任务的下达情况,确保应开设课程全部下达。  

    2.检查开设课程信息,确保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准确无误。若课程名称、总学时、学分、周学时有变化,要到教研科申请修改教学计划,重新做任务。

    二、课程安排

    下学期课程表编排时间为6月3日-7月2日,课程安排总体顺序是:板块课→全校性公选课→实验课→公共课→专业课,课程安排具体时间见附件。

    在课程安排完成之后生成全校总课表,由学院教务办通知教师和学生在网上查询。课表一经排定,一般情况不允许调整。如有特殊情况要变动的,需向学院教务办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处批准。

    三、基本原则

    1.教学资源最大化利用原则

    编排课表时既要考虑课程安排的科学性,又要使教室、仪器设备、场地得到充分运用,减少闲置和浪费,为学校节省开支。为了充分利用教室、实验室资源,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须根据每门课的课程性质、教师及教室资源等因素对教学计划内各门课程统一制定合班标准。实验课(上机课)的安排要满足实验室(机房)提出的开课要求,无需使用的不能占用实验室(机房)环境;对于抽象、专业性强、适于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优先安排在多媒体教室授课。

    为充分利用教学时间和教学资源,上午尽量不安排连续3学时的理论课程,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可采用单、双周课程安排的方式。

    2.效率优先原则

    课表编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效果与学习效率,应当能使学生在一天和一周内始终保持上课的高效率。在课表编排中应坚持在每天不同的时间段安排不同类型的课程。根据不同课程类别和性质,将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课程合理搭配,基础理论课程与实验技能课程合理搭配,记忆性较强的课程与理解性强的课程合理搭配,难理解的课程与较易懂的课程合理搭配,以利于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为了保证上课教学效果,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原则上不能合班教学,《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普通物理》不能合班教学。确因师资紧张,其它公共课程需要合班时,须符合学分相同、学习要求相同以及考试要求相同的条件才可以安排合班教学,合班教学一般安排两个行政班为宜,人数控制在125人以内。

    3.学时分配均衡原则

    课程安排时,每门理论课程一般以2学时为单元,安排课程授课时间;既要考虑学生,又要考虑教师的负担,每个教学班级每天不宜超过6学时,每周一般不能超过28学时,任课教师每天授课不宜超过4学时,一天内不允许同一老师给同一个班上两门课程;同一课程同一教学班上课时间保持一定的间隔,至少隔日安排该课程;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各班级课程学时在每周内的分布要相对均匀,并具有连续性;在整个学期,各周的课程学时分布也要相对均衡。

    4.全校统筹规划原则

    为了便于教学管理,保证全校公共选修课时间的统一性,学校统筹规划南校区星期三晚上和星期五早上1、2节、桂林洋校区周四下午5、6、7、8节分别安排2011级、2012级、2013级校级公共选修课;周四、周五晚上安排2013、2014级全校性公共课(大学日语、大学德语等),各学院应错开此时间段安排课程。

    每周二下午、周五晚上尽可能不排课,给学生留出时事政治学习和社团活动时间;龙昆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每周五7、8尽可能不排课,以错开学校各类考试考务会的组织安排时间。

    5.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分配要求

    课程安排时,注意教师跨校区上课的安排,避免出现同一半天内在两个校区授课。新上岗的教师,尽量不要安排专业基础课,周课时量不超过6节;学校在编、在岗的教授、副教授(进修、出国、病休、返聘除外),每学期务必为本科生教授一门课。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