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校史档案资料征集启事
2014年10月10日 19:17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尊敬的海内外校友、离退休老同志、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
校史档案资料是学校历史发展轨迹的真实记录,是储存学校记忆、传承大学精神的重要载体。在学校即将迎来建校65周年华诞之际,我们谨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学校历史档案,真诚期盼您将自己形成和收藏的校史档案资料捐赠给学校档案馆。
一、征集内容
1、学校各个时期的印章、校徽、校训、校标、纪念章、票证、个人证件类如录取通知书、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2、学校各个时期的老建筑物照片、匾额、碑石(文)、拓片、图片、纪念册等。
3、学校各个时期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文体活动时形成的材料。师生员工和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种类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各种材料。
4、学校教职工及各届校友重要成就及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教职工、各届校友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品等作品。
5、曾在海南师范大学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革命烈士、有影响的华侨和境外华人的档案,包括亲笔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及实物等。
6、各个时期市级以上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发言记录、报道事件的报刊及对学校的题词、贺信、字画等实物。
7、反映各个时期学校的教育思想、办学经验、教书育人、师生情谊、校史掌故、校园逸趣、学生生活以及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回忆。校友会、同学会各类材料。
8、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典型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
捐赠资料及实物所有权归学校,学校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复制。
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也可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3、文字或口头提供。
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回忆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的方式送寄给学校档案馆。对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老校友,可与学校档案馆联系,由档案馆派专人前往记录整理。
三、 交接方式
1、直接送交。
您可以将有关校史档案资料直接送交海南师范大学档案馆。
2、信函邮寄。
您可以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邮寄至启事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请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是否捐赠,以及其它特殊保管要求(信封上请注明“校史档案资料”)。
3、E_mail发送。
如果您愿意捐赠电子版照片,或有文件、文物实物扫描件的,可E-mail至haishidanganshi@163.com。
4、上门领取。
资料、实物不便寄送,或因公务繁忙、年事已高、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可通过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派人登门领取。
联系方式
1、送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档案馆(龙昆南校区图书馆九楼)。
联系人: 刘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 0898-65815295。
2、寄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档案馆。邮编:571158。
3、传真:0898-65815295。
4、E-mail:haishidanganshi@163.com
海南师范大学档案馆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