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学生参加2016年暑期“大学生暑期赴美带薪实习”项目的通知
2015年09月18日 18:2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我校与“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简称“中外服”)签署的协议规定,2016年暑期将继续选派学生参加“大学生暑期赴美带薪实习”项目,时间为三个月(2016年6月15日—2016年9月15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校范围内选拔若干名普通本科学生、研究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 “中外服”选拔批准后赴美实习。
二、选拔条件
1. 普通全日制在籍大学本科学生或研究生学生。
2. 热爱祖国,热爱学习,品学兼优,自愿参加实习项目,能圆满完成出国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后能立即返校继续学习,愿为祖国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4. 具备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通过项目综合评估
5. 有独立自主能力,能够适应新环境;性格外向、开朗,乐于与人沟通;工作积极努力,认真负责、愿接受挑战并对美国文化有兴趣者。
6.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赴美实习的费用,已缴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在入选后一周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7. 承诺履行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三、具体费用(见附件1)
1.申请服务费 2500人民币
2. 项目费 3190美金
3. SEVIS费用 35美金
4. 其他费用:交通、食宿、签证费用自理。
针对在2015年10月23日之前报名,在美实习表现优秀的学生,返校后获得2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四、选拔流程
1.申请参加2016年暑期赴美的学生,填写预报名表(附件2)以学院、研究生处为单位汇总后,9月24日前学院教务办、研究生处将纸质材料及《预报名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104室国际教育科。
2. 赴美实习学生名单确定后,按时交纳报名费,由“中外服”相关人员进行口测。
3.口测通过的学生,将和美方企业进行面试,配岗成功后,办理签证手续,并在实习期间内抵美参加项目。
五、成绩管理
根据暑期实践活动的安排,获得该实习项目组证书的学生,回校后向学校教务处提交1份学习总结或心得(2000字左右),以及证书复印件,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审定后,合格者可共置换5个学分的成绩,置换范围:见习、公选课或第二课堂。
项目咨询人:邱老师 电话:18500378002
苏老师 电话:65882130
附件:1. 赴美带薪实习项目简介.doc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