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教育厅201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03日 18:2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的科研项目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终结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各1份;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1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纸质材料请于12月14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价科,并同时报送《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本。
五、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编写并录入《终结报告书》中“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巩老师 李老师
电 话:65888759(68659)
邮 箱:446706264@qq.com
教务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