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道燃气安装缴费的通知
2015年04月20日 19:17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管道燃气安装缴费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22栋、23栋各住户:
现贵小区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已经进场施工,为了尽快完成燃气开通工作,给大家生活提供便捷,希望各位业主及时办理燃气开通手续,现将相关缴费情况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银行缴费
户 名 |
开 户 行 |
银 行 账 号 |
海南民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工行海甸支行 |
2201020709024537417 |
二、缴费金额:安装费用为3000元/户,此费用包括将燃气管道安装至每家灶具前并预留热水器用三通,打开用气阀门就可用气,但不包括灶具和热水器购置费用以及热水器管道的安装费用;热水器管道的安装费用依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现场收取。
三、用气价格: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目前居民用气价格为3.15元/立方米,若省市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作出调整,燃气公司按新规定的价格标准收费。
四、请将入网安装费(3000元/户)存入海南民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同时将存单交到海南师大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备案。
五、原住户已缴交入网安装费的住户,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1、到海南师大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迁移手续,在办理迁移手续时须补交足入网安装费3000元/户及气表费150元/户。(例:原住户已缴交1700元/户的入网安装费,在移户时需补交1300元/户及气表拆装相关费用)
2、原住户按新装用户缴交入网安装费3000元/户,并与分配入住本人原住房的教职工协商,将原入网户过户(过户无需缴交任何费用,否则按新开户将缴交3000元/户入网安装费方能使用管道燃气)至分配入住本人原住房的教职工名下使用,届时新分配入住该住房的教职工将入网安装费2350元/户[(3000元+1700元)÷2=2350元]交给原住房户。(此种方式可为搬迁至22、23栋住宅楼并已在校内原住房开户的教职工节省至少650元/户;为分配入住已开户的教职工节省650元/户)
六、登记时间:2015年4月15日—22日(建议业主在燃气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开通入户手续,统一办理时间过后,业主只能到海南民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营业厅(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办理开通、移户手续。
七、登记地点:海南师大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原后勤集团办公楼)
八、业务咨询电话:民生管道燃气:66196129
海师大教育服务公司:65819687
海南师大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