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7月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教辅及管理人员相关信息公告
2015年07月06日 19:1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截止至2015年7月5日17:30时止,我校共收到有效简历442封。根据个人申报意愿,经初步审核筛选共有351名考生暂符合应聘条件(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7月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教辅及管理人员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由于报考人数不足三人,以下岗位将不开考:特殊教育学教师、印尼语教师、泰语教师、马来西亚语教师、音乐学院舞蹈教师、西洋弦乐教师、古筝教师、产品设计教师、田径教师、篮球教师、体育心理学教师、酒店管理教师、物电学院自动化实验员、图书馆参考咨询员、财务处审核岗、财务处预算岗、学校办公室管理岗2、基建办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基建办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考试时间为:7月11-12日。请于7月7-8日(8:30—11:30;14:30—17:00)到海师人事处(第一办公楼501)进行资格审查,须携带彩色或黑白本人照片(1寸)三张和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备检查并领取准考证。
提示:
应聘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考生原则上须本人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如需委托,考生须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并携带相关审查材料(原件)。
1、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所在学校或单位党组织出具)、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或兼职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学生处出具)证明原件。
2、应聘美术学院专任教师、地理与旅游学院实验员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聘体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高尔夫教师除外)的考生须携带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原件。
3、应聘学生处心理咨询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心理咨询师职业证书原件。
4、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始终。
6、来我校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对名单有异议的考生可电话咨询0898-65886185,海师人事处张老师)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7月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教辅及管理人员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海南师范大学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