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5日 19:1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23幢购房户:
按照学校规定,23幢教工集资房须在7月15日前完成装修搬迁,请各购房户务必按时到后勤处房产科交出原住校内房源钥匙,结算水电费,便于办理旧房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或擅自把旧房钥匙交给新住户者,后果自负。
学校建房分房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