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的通报(仅限2012级学生)
2016年05月04日 18:3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海师办[2007]82号)和《大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海师教务[2009]9号)的规定,本学期教务处组织开展了学生(仅限2012级学生)申请创新学分认定的审核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属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核实,教务处认定,本学期的创新学分审核工作业已结束,共有69人次按规定获得创新学分,现将认定结果通报如下(见附件)。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正方系统查询本学院学生创新学分(成绩管理—成绩加分处理—创新学分处理)并将确认后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仅限2012级学生)汇总表
http://f.hainnu.edu.cn/2016/0504/20160504042335469.xls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