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2016年10月17日 18:3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青年教师投身教学、钻研教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工委关于举办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琼教高〔2016〕171号)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选拔程序
本学期担任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年龄40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出生)且入职不满五年(含五年)的青年教师必须参赛,其余40岁以下青年教师自愿参赛。
本次大赛分院级选拔赛和校级决赛两个阶段。
校级比赛参赛对象选拔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由各学院组织院级督导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评选,并做出评价意见,在此基础上经院级教学委员会排序推荐1-2名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
校级决赛由学校聘请专家成立校级决赛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决赛阶段的评审工作。学校将从参加校级决赛的教师中按评分从高到低评选出10名优胜者,从中选出参加第九届全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选手。此外,学校还将从参加校级决赛的教师中评选出课堂教学效果最佳者(文、理各一名)。
二、竞赛组织
学校成立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竞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林强
副组长:梁 广 陈焕东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习明 王锐萍 冯春萍 冯树祝 孙振范
吴丽华 张玉成 张 梦 张新定
肖少北 邵宁宁 陈传钟 陈 江 陈焕东
郑荣臻 赵志忠 赵菊梅 卿志军 曹时娟
彭鸿雁 潘永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梁广(兼),副主任:陈焕东(兼)。
三、决赛内容
(一)听课和说课。校级决赛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者本学期的教学安排随机选听一节课。评委听课后再听取参赛教师说课。说课内容为:教学目的,教学思路(教学方案设计)、重点和难点的处理办法;教学改革(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说课时间10分钟,答辩15分钟。评委在此基础上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附表一)。
(二)召开座谈会。了解参赛教师平时教学情况及敬业精神、师德状况。请学生及参赛者所在教研室同行、学院教学评价小组成员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平时教学质量评估表》(附表二)。
(三)检查参赛教师提供的各类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近年来所任一门课程的全套教案(讲稿)、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研论文、批改过的学生作业和试卷、其他教学材料(如实验记录、教学调查、指导学生科研活动等)。然后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参赛教师教学文件资料质量评估表》(附表三)。
综合各表,加权计算参赛者的总得分。其中表一占50%,表二占5%,表三占45%。
(四)决赛时间为10月24日—11月1日。校级决赛评审专家组按决赛程序到各单位随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对参赛者提供的教案、讲稿、教研论文、教学总结、批改学生作业情况等材料进行评审。按照“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评分标准”对每位参赛的选手进行量化评分,确定我校青年教师教学十佳人选和参加第九届海南省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人选;并且评选出评选出课堂教学效果最佳奖(只计算附表一得分)。
(五)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竞赛领导小组审核决赛结果,并报学校批准。
四、奖励办法
凡获得海南省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前三等奖的教师和“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十佳”的教师以及课堂教学效果最佳奖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并且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评优晋级时作为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评定之日起三年内,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享受“免听”待遇,其等级评定为“优”。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教学大赛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青年教师的实际,精心组织比赛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使比赛能切实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二)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人对选拔出参加校级竞赛的教师进行指导,通过集体备课、试讲,评课等提高教师的竞赛水平。
(三)各教学单位要对各位参赛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录像,积累课堂教学案例,发挥教学比赛课的示范作用,并做好其他原始材料的记录以备查,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被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青年教师要求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教师推荐表》(附表四)。由教务办于10月21日下午将《推荐表》、选拔的原始资料(表一、表二、表三)交到教务处教务科。
3.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参赛教师教学文件资料质量评估表
5.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工委关于举办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