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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海南师范大学章程》正式核准生效

2016年03月01日  19:1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2016年1月20日,经海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审议通过,海南省教育厅党组会审定,报请省政府同意和教育部备案,海南省教育厅正式发布《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号》(琼教[2016]4号),核准了《海南师范大学章程》,并从即日起生效。

    《海南师范大学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内容。正文包括总则、职责与使命、学生和教职工、治理结构、保障体系、外部关系、学校标识、附则,共计8章83条11634字。  

    《海南师范大学章程》的制定是为适应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新形势,严格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民主、公开的原则。在前期大量调研和认真准备下,学校自2012年6月启动海南师范大学章程建设工作,成立海南师范大学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多次召开章程编制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章程制定过程中,学校遵循合法性、民主性、规范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注重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经前期调研、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与修订完善三个阶段,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校园网发布、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章程》的意见和建议。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最终形成章程核准稿。学校章程制定历时三年多,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先后数易其稿。章程的制定和完善过程,是学校总结办学特色、归纳办学经验、梳理改革发展成果的过程,也是全校师生充分表达学校发展愿景、凝练共同理念、实现价值认同的过程。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学者对《章程》文本进行了多轮的评议,并反馈了一系列意见与建议。根据评议要求,我校对文本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章程》的核准稿。

    《海南师范大学章程》的制定有利于总结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指导后续的发展思路;有利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科学、民主的内部管理体系;有利于切实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学校各项工作具有更清晰的制度依据。学校将认真组织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章程、领会章程和依法依规办学办事的浓厚氛围。

 

 

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