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参加选购保障房剩余房源名单及统分情况公示
2016年03月11日 19:1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我校2012年3月26日至2015年6月30日党委会通过且现已到校工作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引进人员名单,并由个人自愿申请后,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以下人员作为我校参加选购22、23、24幢保障房剩余房源名单。现将具体人员名单及统分情况进行公示。
一、本名单为确定具有参加选购我校22、23、24幢保障房剩余房源资格者的名单(具体见《海南师范大学参加选购保障房剩余房源名单及统分情况公示》)。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校分房工作组提出。
二、学校设有举报电话,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直接到公示受理点当面反映等形式提出意见,对举报人提出的意见,由学校纪检办、校分房工作组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本次选购保障房剩余房源对象。
三、公示期限及时间:公示期为7天,从201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四、公示受理点及举报电话:
1、申请人资格复核公示受理点及举报电话:学校纪检办65882013
2、申请人统分复核公示受理点及举报电话:后勤管理处房产科65882341
特此告示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参加选购保障房剩余房源名单及统分情况公示http://f.hainnu.edu.cn/2016/0311/20160311082551192.xls
海南师范大学建房分房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