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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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招标公告

2016年04月01日  19:1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为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后勤管理处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及燃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凡具有招标项目经营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检疫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凡具有经营食品资质的优质企业均可报名。

二、招标项目:大米、面粉、食用油、冻品、半成品、光鸡/鸭、猪肉、水产品、鸡蛋、调料干货、柴油。

三、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对招标项目中的品种有三年以上经营管理资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4、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 2016年4  月1日—2016年4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材料,恕不接收。

2、  报名要求: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检疫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缴纳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

3、报名地址: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一食堂二楼饮食中心办公室。

4、需缴招标文件100元/份。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根据膳食科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后勤第二办公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3705  13976921573

 

海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6年3月26日

 

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项目

1、主食类:大米、面粉。

2、肉类: 猪肉、冻品、光鸡/鸭、鸡蛋、半成品

3、其他:食用油、燃油、水产品、调味干货。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品种及具有国家独立法人的资格,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必须“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必须有充足的货源及有能力垫付部分食品资金,财务结账按每月转(结)账一次的方式付款;

4、必须能保证食品来源有可追溯性,自行生产、加工的食品生产厂家,有卫生安全生产线;

5、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检疫证等;(如为个体经营者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2、标书内需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非法人参与投标的);

3、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信誉度、仓储能力、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图片);

4、原材料供货价格表(各品种附后,报价要注明品牌、规格);

5、以往相关供货案例及相关合同复印件;

6、所有报送材料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报送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三、招标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      实地考察       开标(资格复查、递交招标文件、评分)

    确定中标供货商和备选供货商  

四、投标保证金:

1、开标前向海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膳食科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额度根据品种用量而定。

2、未中标单位在公布结束后直接退还。

3、若中标者不签订供货合同的,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已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单位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虫变、污染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业、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费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障期限的;

(9)送货不按膳食科规定并严重影响食堂正常经营的。

四、投标许可:

1、工作组对报名招标的单位进行资料审核、进行实地考察,对食品供应能力不符的单位不予参与投标。

2、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参与投标。

 

第三部分评标细则和中标规定

一、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检查投标者携带的资质证明原件, 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证明。

2、对投标者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作为评标依据。

3、招标小组核查各投标商家提供的样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报价。

4、由招标小组结合市场考察情况和投标者现场提供的材料、样品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采取100分满分制,其中:企业资质5分(注册资金50万以上满分,其它不得分),样品15分,报价20分,供货实力35分(仓储面积、产品数量),信誉度10分,服务预期15分。

5、按招标食品品种,逐一进行公开评标。

6、评标时间待定。

二、开标条件:有3家以上资质材料齐全的投标者参与投标。

三、中标规定

1、综合评分必须达到70分以上视为合格,不合格的单位不能入选为中标单位。

2、按综合评分(最后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3、最后得分达到70分以上的单位,由高至低选取1-2家作为备选供货单位。

4、中标供货商按协议规定缴纳供货项目质保金1-2万元。

①缴纳2万元质保金的供货项目:面粉、半成品、柴油、大米、猪肉、冻品、光鸡/鸭、鸡蛋、食用油、调味干货

②缴纳1万元质保金的供货项目: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