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
2016年11月15日 19:1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为加强我校附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财务会计人员等岗位。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12人。其中,幼儿教师岗位1招聘人数3名、幼儿教师岗位2招聘人数6名、幼儿教师岗位3招聘人数2名、财务会计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数1名。具体见《海南师范大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将资格审查表发至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邮箱hsyey2016zp@126.com。
2、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17:30前。
3、报名要求:
(1)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以受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出具原任职单位工作年限证明。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联系。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2日-11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我校于2016年11月30日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符合考试初审人员名单。
2、现场材料审核时间:2016年12月3日-12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第二办公楼)
4、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请应聘者将所有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A4纸单面复印,按照幼儿园2016年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将资格审查材料装订,原件审核后退回,其它资格审查材料留存我校。幼儿园2016年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和幼儿园2016年应聘者资格审查表可在海南师范大学等网站上下载)。
5、过程
(1)先行准备好上述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好(材料装订不合格不予审查)。
(2)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按照现场指引参加资格审查(请应聘者提前了解资格审查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6、公布结果:符合笔试人员名单,我校于2016年12月9日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两项考试的权重分别为5:5,组织考试工作由海南师范大学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1、笔试
(1)参加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2)时间:2016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4)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12月10日22:00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上公布,并公布集中开会的时间与地点)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1、幼儿教师岗位2及幼儿教师岗位3笔试为同一套试题。内容主要包括:
①幼教专业知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等;
②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③保育教育与幼儿园教学科研实践操作:幼儿园一日生活各环节操作流程、保教工作组织实践、幼儿园教科研活动开展等综合知识。
财务会计岗位:
《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实务操作应用讲解指南》、《财务税收法规》、《经济法》、《会计法》、《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财会知识、法律法规。
(3)成绩评定及计算:
笔试合格分数为50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达到开考条件,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中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参加人员:符合参加面试条件考生。
(2)时间:2016年12月11日8:30开始(星期日)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4)面试方式:
现场答辩与展示,评委现场打分。
(5)面试内容
①幼儿教师岗位1、2: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基本技能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三项,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考核——案例分析、答辩;基本技能考核——讲故事、舞蹈、绘画、钢琴弹唱四选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包括一日生活各环节中的保育与教育、活动设计、模拟课堂教学及答辩、幼儿园教科研课题研究设计与实施等;
②幼儿教师岗位3: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基本技能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三项,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考核——案例分析、答辩;基本技能考核——与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考核——包括一日生活各环节中的保育与教育、与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领域活动设计、模拟课堂教学及答辩、幼儿园教科研课题研究设计与实施等;
③财务会计岗位:财会工作能力考核、相关财会实操,以及对实际经济案例的分析判断等。
(6)评委:面试考官为5名,从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及外校中产生。
(7)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由计分员当场统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数得出面试分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计算应聘者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入围人选中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选。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幼儿园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教师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2016年12月招聘领导小组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会汇报招聘工作,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工作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于2016年12月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应聘者来我校考试所产生的个人费用自理。
(二)各类岗位招聘条件中有关学历、资历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三)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卓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4993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电子邮箱:hsyey2016zp@126.com
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http://f.hainnu.edu.cn/2016/1115/20161115043116298.doc
2、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审查表http://f.hainnu.edu.cn/2016/1115/20161115043136800.doc
3、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http://f.hainnu.edu.cn/2016/1115/20161115043150572.doc
重要提醒:请应聘者下载后使用,直接使用A4纸打印,不要修改本清单的格式,应聘者基本信息请打印后手工填写。本清单请置于审查材料封面,并在本清单的左上角粘贴2张一寸彩色相片(相片背面写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