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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预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8日  18:3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培养大类同学:

    为做好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学校于近期组织2016级学生开展专业分流预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填报志愿的对象

    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五个培养大类2016级学生。

    二、预填报志愿安排

    6月12日 9:00—— 6 月14 日17:30 ,学生登录指定的专业分流系统预填报志愿。

    系统用户名:学生本人学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倒数第7位至倒数第2位;首次登录系统须修改密码。

    路径: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主页——快速导航——专业分流系统

    网址:http://210.37.0.46:8006/msmajor/

    三、注意事项

    1.预填报志愿将作为各学院专业分流计划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正式填报录取依据。

    2.专业分流工作的正式开展,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各门课程成绩导入系统完毕后后进行。学校根据学生第一学年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进行择优分流。

    3.学校初步安排6月28日——30日正式填报专业分流志愿,7月1日——7月5日进行专业分流,并公布分流结果,具体通知另行发出。

    4.对专业分流工作的疑问可参阅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请参与专业分流的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预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附件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doc

 附件2《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和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答学生问》.doc

 附件3《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说明》.doc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