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2017年07月05日 18:3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培养大类同学:
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学校于近期开展了2016级学生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系统根据分流计划、学生专业志愿及第一学年学业平均绩点排序,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已生成各专业分流名单(附件)。专业分流结果经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5日 — 2017年7月8日。
公示期内,学生若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
教务处办公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104室
电话:65882130 65888771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