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结果的公示
2017年09月25日 18:3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相关学院、同学: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学生转出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及转入学院综合评定,现将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3天:9月25日—9月27日。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教务处实名、书面反馈或举报。教务处将对所反馈意见或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时间:8:00-11:30 14:30-17:30
联系电话:65882130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