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7年度海南师范大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7年01月03日 18:3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自主创新,提高我校发明专利拥有量,根据《海南师范大学专利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海师办〔2013〕53号),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海南师范大学专利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为发明专利;
(二)申报人须为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三)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须为海南师范大学;
(四)申请国内发明专利须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且已进入实质性审查程序或授予专利权;
(五)涉外发明专利已获国外专利局受理,且已进入实质性审查程序或授予专利权。
二、资助额度
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资助额度为:国内发明专利每项不超过6000元,国外发明专利每项不超过20000元。在以上额度以内,按专利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报销,其资助经费主要用于:
(一)发明专利的代理费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
(二)授予专利权当年须缴纳的年费。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保证书》(附件2),并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
(二)各单位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
(三)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审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首页或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国或地区专利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文件、专利公开文本及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个人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依次为:申请书、保证书、其他应提交材料。
四、申报受理
项目申报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各单位统一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至我处成果管理科,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hengguogl@163.com,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68628)
E-mail:chengguogl@163.com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2 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保证书
附件3 海南师范大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一览表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