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网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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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法规

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系统建设及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2017年04月14日  19:2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一、总 则 

1、海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不仅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服务,而且是学校对外宣传、进行国际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为了规范校园网管理,保证校园网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并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及校园网维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学校对校内所有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信息行为的管理,均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指的信息发布行为主要指通过网络发布信息的行为,包括学校网站及各部门、各组织团体、学生社团建立的网站及信息系统。 

3、凡在学校校园网公开发布的信息须按本规定执行。所有发布者责任人对其上网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信息系统及网站建设 

4. 海南师范大学网站在学校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各学院、各职能部处的信息系统及网站建设由各学院、各职能部处自行负责, 网络中心可提供技术支持。

5. 各学院、各职能部处的信息系统及网站可寄存在学校网络中心的服务器上,也可存放在本单位的服务器上。网络中心负责维护学校网络中心的服务器,并向各单位发放帐号和密码。

6. 网络中心负责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主要构架的统一规划,保证Web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建设并维护学校主页以及与其他各部门的链接。建立并维护各个维护各单位的帐号。

7. 各学院、各职能部处的信息系统及网站由建设该信息系统及网站的单位负责维护及管理。

     . 信息发布管理

8. 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上的信息发布由网络中心全面负责管理,各学院、各职能部处的信息系统及网站应确定一名网络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及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网计算机的系统维护、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9、信息系统及网站发布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发布违背基本原则、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资料和数据. 

10.信息系统及网站要统一使用学校文件规定的学校徽标。

11.信息系统及网站的内容应该介绍学校及本单位的情况及动态,重点突出教学科研方面内容。

10. 信息系统及网站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广告。

11、网络管理员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案件;有义务向本单位责任人、信息化中心和保卫处报告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行为。

12、学校首页信息发布管理: 学校首页中"重要新闻"和"通知公告"栏目的信息发布由学校统一管理,各学院和部门需要在上述栏目发布信息的请联系学校指定的管理部门; "重要新闻"由宣传部统一管理,"通知公告"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

13.各单位网络管理员职责: 遵守相关法规,对本单位信息系统及网站的内容安全负责;定期更新本单位信息系统及网站,可以自主设计信息系统及网站风格,但要尽量保持与学校主页风格的一致性; 及时更新本单位网页中的实时信息,同时更新主页中与本单位相关的实时信息;在修改本单位信息系统及网站的同时,要确保主页中与本单位的链接的准确性,如有问题,要及时通知网络中心。 

   四、附 则 

13、 如本规定与我校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或办法相冲突,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或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海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中心

2013/12/6